可免费试用30天
已有30000+人申请
2024-01-12
数据二十条创新性地提出了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确权路径,但在企业实践中,企业通过公开渠道自主采集的数据、企业业务中积累但涉及顾客个人信息的数据,甚至是企业采购的数据,各种不同渠道的数据来源如何确权,如何明确说明是“企业拥有或控制”,依然是摆在数据资产入表的第一大难题。针对这一问题,我们首先建议社会各界继续加强关于三权的研究,为三权的实践路径提供制度保障;其次企业从自身角度出发应该规范化、合规化数据加工相关的流程,尤其是采集方式、购买合同、数据内容、加工流程等可能产生合规风险的环节,必要时可以请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协助确权。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前提是合法合规,保护公共安全和相关市场主体的隐私安全,其次是促进数据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