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治

智能数据治理平台

睿治作为国内功能最全的数据治理产品之一,入选IDC企业数据治理实施部署指南。同时,在IDC发布的《中国数据治理市场份额,2022》报告中,蝉联数据治理解决方案市场份额第一。

企业数据资源入表路径及方法

时间:2023-10-18来源:紫背天葵浏览数:104

第一部分:政策、背景、趋势

一 数据资源入表国家政策

为规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强化相关会计信息披露,财政部制定印发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数据资源入表的重要背景。那么数据资源入表涉及哪些国家政策呢,本文整理了几个重要的相关国家政策。


1.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

2022年12月19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对外发布,从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方面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提出20条政策举措。“数据二十条”的出台,将充分发挥中国海量数据规模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激活数据要素潜能,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


2. 《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数据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有关数据安全的专门法律。生效之后,《数据安全法》将与《网络安全法》及即将实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一起,全面构筑中国信息安全领域的法律框架。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二 数据资源入表实施路径

2024年1月1日,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就开始实施了,企业按照要求就要把相关企业资源计入资产负债表,那么如何更好的开展此项工作,本文尝试给出了四大阶段十六项核心工作的相关路径以供参考。


1.第一阶段:政策解读

这一阶段需要企业的数据管理部门、信息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法务管理部门及各核心业务部门需要了解数据资源入表的背景及政策,主要涉及以下几个国家政策及法规:

(1)《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也叫“数据二十条”

(2)《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3)《会计准则》关于无形资产和存货的认定相关内容

(4)《数据安全法》

(5)《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法》及行业相关管理规定


2.第二阶段:入表准备

这一阶段是入表前的准备阶段,包括企业财务制度修订、数据资源标准化及数据治理、数据资源盘点、数据资源认定。

(1)财务制度修订主要是指有些企业以往的财务规章制度可能没有数据类无形资产和存货的规定和要求,所以需要进行修订为入表做制度保障。

(2)数据资源标准化及数据治理主要是企业针对数据资源要进行分类、编码、说明以及数据治理相关工作,以免同类数据资源在不同分子公司重复入表的风险。同时,标准化的数据资源也有利于管理,通过数据治理更好体现数据资源价值。

(3)数据资源盘点主要是指按照分类将所属的数据资源盘清的过程,该过程有利于盘清数据资源底数,有利于数据资源质量保证,有利于资源向资产转化。

(4)数据资源确认是根据盘点的结果确认为是企业数据资源。


3.第三阶段:入表实施

这一阶段是正式入表工作开展,主要包括入表条件确认、资源价值评估、入表风险评估、数据资源入表及核查。

(1)入表条件确认主要是确认作为资产的数据资源到底哪些是无形资产、哪些是存货、哪些可以入表、哪些无法入表。

(2)数据资源价值评估在首次入表主要采用成本计价法入表,需要按照数据资产采集、维护、管理等各项成本计入,注意的是避免重复计价。

(3)入表风险评估主要是根据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行业法规要求进行核验,保证入表的数据资源是合规的。

(4)数据入表及核查主要是确定入表的数据资源根据企业财务管理办法逐项计入,注意的是通过核查避免重复计入。


4.第四阶段:稳态运行

数据资源入表是新开展的工作,是一项新事物,必然有个从开始到常态化管理的过程,因此在实践中要不断总结经验,加强行业和跨行业的入表工作交流,实现常态入表的实现。这一阶段工作主要包括持续数据资源入表、数据资源审计及数据资源披露。

(1)持续数据资源入表类似于其他生产要素,实现常态化数据资源入表,数据是不断产生的、管理和运维工作持续进行、数据价值不断变化等,因此数据资产入表也是一项持续的工作。

(2)数据资产审计类似于财务审计,也会有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因此做好数据资产审计也是确保数据资产价值有效性的保证。

(3)数据资产披露主要分为强制披露和自愿披露,不同行业性质不同,披露的要求和策略也不相同,因此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所在行业和特点制定相关的披露制度。


三 数据资源入表趋势展望

在企业数据资源入表趋势方面比较倾向陈朝林教授的观点:


一是:短期内不会大规模增加入表资产

√不涉及对现有会计准则体系的原则性突破

√未改变资产确认条件和计量基础

√现行存货和无形资产准则尚不允许企业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未来适用法:前期已经费用化的支出不能重新调整为资产


二是:数据资源无形资产将成为入表的主角

√数据资源的无形性、产权模糊性、存货难以计量性等特点,使其确认为存货存在较多门槛和争议

√对外非排他性授权使用数据资源的业务模式,以及同时存在双重使用业务模式下的数据资源,适用无形资产准则进行会计核算较为合理。

(部分内容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立即申请数据分析/数据治理产品免费试用 我要试用
customer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