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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资产融资方案

时间:2025-10-16来源:稳诺数据浏览数:3

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已成为继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之后的第五大生产要素,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拥有海量高质量数据资源。如何将这些数据资源转化为可计量、可交易、可融资的数据资产,已成为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核心课题。

本文将从政策背景、实施路径、融资模式、典型案例及未来趋势五个维度,全面剖析国有企业数据资产入表登记及融资的全链路实施路径,为国有企业数据资产化提供系统性解决方案。


数据资产融资模式与实践案例3

数据资产入表不是终点,而是价值实现的起点。国有企业可通过多元融资模式盘活数据资产,将"数字资源"转化为"数字资本"。从实践看,当前主流融资方式包括质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信托融资等,不同模式各具特色,适用于不同发展阶段和类型的数据资产。


(一)质押贷款模式

1.质押贷款是最早落地、操作相对简单的融资方式。国有企业以数据资产作为质押物,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典型结构为"评估+登记+质押+放款"。数丝科技"智算中心能耗宝"入表后,获得银行1000万元专项授信;神州数码"金服云"凭借深数所上市证书,获建设银行3000万元授信。这种模式适合已有稳定收益但短期流动资金不足的企业。

2.风险控制是银行关注重点。金融机构通常会设置多重风控措施:质押率一般不超评估值的50%;要求数据资产已在合规交易所登记;优先选择有多个应用场景的"抗衰减"型数据产品。天府银行在遂宁数据资产授信中,要求企业购买数据安全保险,并约定若数据价值下跌超过20%,需补充质押物或提前还款。这种审慎态度虽降低了风险,但也抬高了融资门槛。

3.操作流程逐步标准化。以北方大数据交易中心为例,完整质押流程包括:数据产品登记→第三方评估→银行授信审批→人民银行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办理质押登记→放款。南宁地方政府还建立了"政银企"对接机制,由大数据局提供数据资产合规背书,降低银行尽调成本。流程标准化显著提高了融资效率,遂宁两家国企从入表到获得授信仅用30天。

4.创新变通方式不断涌现。针对数据资产质押率低的痛点,一些地区推出"风险补偿基金"模式,如南宁市财政出资设立专项资金,对数据质押贷款损失给予最高40%补偿。还有银行尝试"数据资产+信用"组合贷,将数据评估值作为企业信用加分项,提高总体授信额度。这些创新有效缓解了"数据很值钱但贷不到款"的困境。


(二)资产证券化模式

1.资产证券化(ABS)是进阶融资方式,将数据资产未来收益打包成标准化证券出售,适合具有稳定现金流的成熟数据产品。虽然目前公开市场尚未出现纯数据资产ABS案例,但已有多个探索性项目:某电信运营商正筹备将用户画像数据授权收益打包发行ABS;贵阳大数据交易所联合券商设计"数据收益权信托计划",为证券化积累经验。

2.交易结构设计是核心难点。数据ABS与传统资产证券化有三点不同:一是基础资产多为收益权而非所有权,法律关系复杂;二是现金流预测难度大,数据价值衰减曲线不确定;三是缺乏历史违约数据,风险定价困难。深数所设计的"双SPV结构"——先设立信托计划获取数据收益权,再以信托受益权为基础资产发行ABS,有效隔离了风险。

3.增信措施组合至关重要。可能的增信手段包括:数据资产超额覆盖(入池资产价值高于发行规模)、差额支付承诺(原始权益人补足现金流缺口)、优先/次级分层(吸引不同风险偏好投资者)等。某试点项目还引入"数据备份托管"机制,当原始数据损毁时,由第三方数据仓库恢复资产价值,这种创新增信得到了评级机构认可。

4.投资者教育需同步推进。数据ABS作为新兴品种,投资者认知度低,需重点说明:数据产品的不可复制性(如电网实时负荷数据具有时空唯一性)、收益的可持续性(如医疗数据随着病例积累价值增长)、法律结构的完备性。深圳某券商在路演材料中,用可视化方式展示数据资产现金流生成机制,显著提升了机构投资者接受度。


(三)其他创新融资模式

1.信托融资模式逐渐兴起。由信托公司设立专项计划募集资金,企业以数据资产收益权作为对价获取融资。与ABS相比,信托融资门槛较低,非标特性更强,适合尚未达到证券化条件的数据资产。某文化央企将影视作品用户行为数据收益权委托给信托公司,获得2亿元融资用于新IP开发,合同约定数据应用产生的超额收益双方分成。这种"融资+分成"的灵活结构,特别适合成长型数据产品。

2.融资租赁模式开始试点。将数据资产所有权转移给金融租赁公司,企业回租使用并分期支付租金。杭州某企业将工业设备监测数据所有权出售给租赁公司,获得5000万元资金,同时通过服务协议保留数据使用权。租赁期满后,企业可按残值回购数据资产。这种模式实质是"数据资产抵押贷款"的变体,但法律关系更为清晰。

3.知识产权证券化兼容数据资产。在现有知识产权ABS框架下,将数据作为新型知识产权打包融资。广州开发区发行的"知识产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中,就纳入了某企业的商贸数据分析方法专利及相关数据库,开创了"专利+数据"混合证券化先例。这种"旧瓶装新酒"的做法,规避了数据ABS的制度障碍,具有较强操作性。

4.跨境融资渠道正在探索。粤港澳大湾区试点"数据资产跨境质押",允许港澳金融机构接受内地企业数据资产作为担保物。关键突破在于:建立跨境数据价值评估体系;委托第三方机构托管数据副本;设置外汇风险对冲机制。某港资银行对深圳AI企业的训练数据质押贷款,采用"内地评估+香港放款+澳门仲裁"的三地协作模式。这种创新为国有企业利用境外低成本资金开辟了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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