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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4-26来源:心情不美丽浏览数:1次
目前,17个省市区已开展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工作,积极探索数据知识产权的确权、登记、交易和保护机制,以期为全国性的数据知识产权制度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今天(4月26日),正值第24个世界知识产权日。
早在2021年9月,浙江省获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率先开展数据知识产权制度改革,在全国率先上线浙江省知识产权区块链公共存证平台。
随即,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浙江、上海、深圳等地开展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工作,力争在推动地方立法、存证、登记等方面取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22年9月,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召开数据知识产权工作指导专家组第一次会议,局长申长雨提出“四个充分”。一是充分考虑数据的安全、公众的利益和个人的隐私,二是充分把握数据的特有属性和产权制度的客观规律,三是充分尊重数据处理者的创造性劳动和相关投入,四是充分发挥数据对产业数字化转型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
在讨论制度构建方面有专家提出,数据知识产权应采取“数据制作者权—数据使用者权”的二元结构。一方面,数据制作者权属于数据财产权,数据库制作者权属于著作权;另一方面,数据使用者权的内涵外延广于数据访问权,同时包含数据访问、获取与使用的权能。但在赋予范围更广的权能同时,需注意合理使用的“宽进宽出”,尤其是为了数据产业发展,可以赋予第三方数据使用者在满足FRAND原则(即公平、合理和无歧视性的专利许可原则)下可获得默示许可,或是可通过付费强制许可的方式对数据进行访问与使用。
当前,全国范围内分两批次共17个省市开展了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工作。据统计,试点地方接收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申请超1.3万份,颁发证书超过7000张。2023年底,第一批试点地方的数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总额已超过11亿元。相关试点省份结合当地产业特色不断探索,各地均走出了市场路径。
浙江在近期活动上,发布了全国首个数据知识产权一体化服务平台——“数知通”。据悉,“数知通”贯通数据知识产权整个链条,将为企业提供存证公证、登记服务、运营交易、收益分配、权益保护全方位服务。自2023年4月以来,浙江已受理数据知识产权申请10971件,登记发证6004件,保护数据权益2.97亿条,辐射北京、上海、江苏、安徽、山东、四川、深圳等多个省市。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有效提升了运用与保护,浙江现已累计实现数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被侵权保险、证券化、交易、许可金额23.4亿元,培育数据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171家。
山东作为第一批试点省份,通过一年多的探索交出了精彩的答卷。同时在近期也实现了知识产权融资首单案例,该案例依托政府大数据平台实现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联合中国农业银行济南分行、泰山保险、山东齐鲁知识产权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创新推出“政府大数据平台筛选+银行和保险增信合作+知识产权专业评估”的综合金融服务模式。
天津作为第二批试点城市,近期签约了首批数据知识产权保险,保额累计150万元,同时已累计向38家企业颁发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已完成3单数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总计发放贷款1680万元。
同样作为第二批试点地区的河北省,真抓实干,已于今年3月份发布了《河北省数据知识产权地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4年上半年,整合数据知识产权资源,点面结合,遴选省级试点,初步建立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服务规范等制度规则,完成登记平台建设。到2024年底,在全省范围内推开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工作,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保护和运用工作初见成效,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能力和价值实现水平稳步提升。河北在数据知识产权建设方案如何发力,还需要市场探索。
自贵州入选第二批试点地区后,结合贵州天然的大数据产业优势,发展数据知识产权将有类似经验可供参考。据了解,贵州省知识产权局、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贵州省公安厅、贵州省大数据局等五部门签署深化数据知识产权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五部门将依托贵州建设首个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的良好基础,重点围绕数据知识产权制度研究、数据知识产权标准体系研究、数据知识产权保护与应用研究、数据知识产权人才体系建设等方面开展合作,为贵州开展国家数据知识产权试点探索“贵州路径”“贵州经验”,协力推动贵州大数据高质量发展。
随着我国数字经济产业发展不断科学化、精细化,我国“数据”体量已经位居世界第二,2016年至2022年,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明专利授权量年均增速达18%。截至2022年底,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明专利有效量达160万件,占发明专利总有效量的38%,有力支撑了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当前,数据已成为创新的关键驱动力,“数据要素x”战略如火如荼开展,我国在国际上率先提出数据知识产权,数据知识产权的确立,旨在保护数据收集、处理和分析过程中的创新成果,激励企业和个人投入资源进行数据的深度挖掘和价值创造。
目前,数据知识产权面临确权难、定价难、保护机制不健全等挑战。为了推动其发展,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数据知识产权的归属、使用和交易规则。同时,探索建立数据知识产权的评估、登记和保护机制,促进数据的合法、有序流通。 此外,数据知识产权的发展还需平衡保护创新与促进数据共享之间的关系,防止数据垄断,保障数据要素的开放性和公共性。通过这些措施,可以促进数据知识产权的有效管理和运用,推动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
目前,17个省市区已开展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工作,积极探索数据知识产权的确权、登记、交易和保护机制,以期为全国性的数据知识产权制度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来源:数据交易网